美术学院院务公开工作职责
一、院党总支职责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系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系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系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系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系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系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二、院行政职责
1.充分发挥在系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系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三、院分工会职责
1.充分发挥分工会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系务公开活动。
2.要与各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系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按着有关实际情况,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系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系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四、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系务公开的制度规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系务公开的有关制度和改进办法。
2.做好实行系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公开事项,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
3.受理教职工意见、要求,负责有关系务公开的信息收集、反馈。
4.深入各工会小组、教研室调查研究,掌握系务公开内容。
5.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并总结工作经验。
五、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1.监督系务公开的工作。
2.及时纠正违反实行系务公开制度的行为。
3.有权向上一级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本系实施系务公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