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和维护全院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促进我系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关于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系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我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推动我系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实施系务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系的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基本原则: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行政主体到位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及时准确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和稳定的原则;坚持民主参与,有效监督的原则。增强师生的民主意识,管理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促进管理民主化和决策科学化建设。
二、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根据学校有关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院务公开的重点为凡与本院教育教学事业密切相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师生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教职工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原则上都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具体内容有:
(一)面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发展规划与规章制度公开。学院、系的教育改革、建设与发展规划公开;学院、系的规章制度公开。
负责部门:院办公室
公开时间:实施前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会议传达、系网页
2.干部人事工作。学院、学院干部人事政策的公开,干部的选拔与推荐,教职工的聘任、晋级、调动、进修情况,以及职称评审、评定制度与结果的公开等。
负责部门:美术学院党总支、院办公室
公开时间:具体结果事后公布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会议传达、院网页
3.教职工奖惩公开。职工评先、评优、考核。
负责部门:院办公室
公开时间:初评后公示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
4.党建公开。发展教职工党员,包括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入党对象名单公开;党员的评优、评先。
负责部门:院党总支
公开时间:初评后公示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
5.财务公开。学校拨给系的各项经费数额和支付情况,工会活动经费,系创收与支出情况,各项津贴福利分配方案与结果;党费的收缴、学院核拨的党费和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开。
负责部门:系党总支 系办公室、系分工会
公开时间:具体事项结束后公布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会议传达
6.教学、科研信息公开。包括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任课老师的聘任、教师教学津贴分配、教学奖惩办法公开;申报课题范围、等级、教师发表论文(著)等级、数量公开。
负责部门:院办公室、各教研室
公开时间:初评后公示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系网页
7.实验室大宗实验仪器设备,系办公设备采购公开。
负责部门:院办公室
公开时间:实施前公开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会议传达、系网页
8.系属其它需要公开的重要事项。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公开时间:随时公开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会议传达
(二)面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1.招生就业公开。每年招生专业与人数计划、录取的分数线、政策规定公开;就业政策、信息公开。
责任部门:系办公室 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公开时间:随时公开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系网页、学生干部例会
2.管理制度公开。包括《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考勤统计,综合素质测评,推优、奖惩制度,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评定结果公开;教学进程、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对学生和家长公开。
责任部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公开时间:实施前公开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学生干部例会
3.学生干部、党员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人员名单,发展入党对象名单公开;推荐选拔学生干部,推优、评优公开。
责任部门:院党总支、各党支部、系团总支
公开时间:初评后公示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学生干部例会
4.财务公开。学院切块拨给学生经费数额、支付情况公开; 各班级的班费收支情况公开;学杂费减免、勤工助学、困难补助、贷款事务公开。
责任部门: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干部例会
公开时间:初评后公示
公开形式:公布栏张贴
三、院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
(一)院务公开的程序
1.提出。按本细则规定,由项目公开小组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2.公开。项目小组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进行公开。
3.督促、核实。系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系务公开工作方案,随时了解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收集系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和有关资料,认真核实其公开情况是否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时间和程序等是否符合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对报送情况和核实材料进行整理,建立系务公开工作档案。了解、收集教职工对系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系党总支和行政反馈。
4.监督。系分工会组织系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系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设立系务公开意见箱和举报电话(8486604),听取教职工对系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公开工作不落实,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应对责任人问责。确保系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实效性。
(二)院务公开的要求
1.院务公开应及时准确,并要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2.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应及时收集、整理、答复教职工及学生反映的问题。
本实施办法由系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